206 必须死!(二合一)
了一处不同的景象,也来了一个不同的官员,说不定会出现不同的结果! 乾呕出灌下去的W水後,孟安维在县丞的搀扶下,踉跄着从地上爬了起来。 只见他sE厉胆薄的叫嚣道:“沈忆宸,士可杀不可辱,吾乃堂堂朝廷命官,你有何权利羞辱於我!” “此事哪怕豁出X命,本官也必然向朝廷上表弹劾!” 听到孟安维威胁的话语,沈忆宸脸上反倒是出现了一抹Y冷的笑容。 沈忆宸不怕孟安维跳脚,就怕他隐忍不发,自己找不到治罪的机会。 “按《大明律》骂制使及本管长官,最高杖一百。若官隔三品,则用一百斤枷。” “尔刚才直呼上官姓名,该当何罪!” 大明律法里面对於辱骂有着严格的惩罚规定,其中骂制使,说的就是奉朝廷命令出使,却被地方官员辱骂的情况。 沈忆宸乃佥都御史,奉命出镇山东治水,刚好就符合这一条。并且知县是正七品地方官,佥都御史为正四品京官,就算不去计算什麽京官外官的区别,也相隔了三品。 也就是说孟安维刚才那一句直呼姓名,最高可以让他带着百斤枷锁杖责一百! 听到沈忆宸的问罪,孟安维直接吓傻了。 他完全不记得《大明律》里面有这麽一条,毕竟对於大多数文人官员而言,一生都是在背读四书五经,谁没事会去看什麽大明律啊。 平常县衙判案,量刑之事也可交给通判或者师爷幕僚,一县长官只需定罪即可。 更让孟安维没想到的是,沈忆宸这种翰林清贵,能把《大明律》给记得滚瓜烂熟,属实离谱! 自己这身板,别说是带枷杖责一百,五十都能被活活打Si,孟安维定然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