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奴隶契约
甲方:白少君主人 乙方:白奴儿奴隶 乙方自愿将自己全部交给甲方,放弃作为人的权利和自由,成为乙方的的私有财产,即奴隶。奉甲方为主人,对甲方的命令无条件服从,不再享有任何权利、自由和快乐,以甲方的快乐为快乐。 甲方对乙方拥有绝对的所有权、控制权和处置权,乙方以下简称为奴隶不但需要服侍甲方以下简称主人的日常起居,还需要成为甲方的发泄工具,成为任何甲方想要乙方变成的物品,同时,乙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一、通用条款 1.奴隶必须把自己当做主人的玩物,遵循他的一切命令,取悦他,崇拜他的一切,奴隶必须对主人坦诚,不得有任何的隐瞒与违背。 2.奴隶必须按照主人的规定穿着,带上奴隶项圈和手环与脚环,并且乐于接受主人赐予的其他饰品 3.奴隶不得直视主人,头部不得高于主人的T0NgbU。 4.主人可以随意对待奴隶,甚至是折磨奴隶,奴隶需乐意接受并且感恩主人的辛苦,及时向主人道谢 5.主人对奴隶的身T拥有所有权,有权对奴隶的身T进行任何形式的改造。 6.奴隶没有资格享受快乐,任何场合任何时间,没有主人的允许,奴隶都不能ga0cHa0。 二、特殊条款 1.主人对以上奴隶契约拥有最终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