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116.有人来投
邦与关中百姓约法三章,内容就是这句话:“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里的“盗”字相当于现在的“盗抢”,包括偷窃和劫掠行为。约法三章之后,关中大定,社会秩序重新建立,刘邦得到了百姓的欢心。 赤眉军军法只规定了杀伤人的惩罚,没有禁止偷盗劫掠,是因为劫掠就是他们的生存之道,没有劫掠全军就要饿肚子,这是生存问题,没的商量。 右大司马谢禄率先说道:“若是禁盗,全军将士如何活命?” 刘盆子舒舒服服地向后面一靠,下巴向杨延寿一摆,“给大司马讲讲。” 大boss不好亲自下场辩论,当然要有代言人。 杨延寿道:“大司马,长安城内府库充实,足养全军,将士们不需自取,一切封赏皆出于陛下。” “未入长安,怎知长安城内府库充实?” “王匡、张卬尽以城中之事相告。” “要是王匡张卬二人说谎,或者刘玄败亡前毁灭官仓,又当如何?” “国有赋税,取之于民,可充实官仓。” “这不还是取之于民么?” “同为取之于民,取法不同,差之千里,赋税取之者为国,乱军取之者则为贼。” 左大司马逄安呼地站了起来,怒道:“你敢说我军为贼!” 杨延寿面色不变,“君民,父子也,父慈则子孝;君主视万民为豕犬,则百姓视君主为仇雠。得民而治之,乃为国之道,得民而掠之,与盗贼何异?大司马,我想问一句,您当初为何兴义举,诛暴新?难道不是为了王莽暴虐百姓,以为国之名,行为贼之事么?若我军不禁盗,只知掠百姓之财帛,即便入了长安,也将成为下一个王莽,天下万民亦如从前之我等,振臂齐呼,群起相攻矣!殷鉴不远,唯诸君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