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平生幽愤汗青知──的小说和他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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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罗兰·巴特rondbarthes,1915—1980的《写作的零度》1953年或《符号学原理》1965年,然而,高阳积三十余年数千万字的孜矻创作,却不期然暗合于巴特的某些理论。1977年,巴特在法兰西学院文学符号学讲座的就职演说中提及: 说话parler,或更严格些说发出话语discourir,这并非像人们经常强调的那样是去交流,而是使人屈服:全部语言结构是一种普遍化的支配力量。 巴特哲学性的关切在于将语言视作一种权力的主体及实践,他视“语言”“无外”的一种“权势/奴役”的有机运作。这一运作中必然出现的两个范畴是:判断的权威性以及重复的群体性。质言之:语言之所以可以达成沟通,是由于“沟通”的双方已然先验地臣服于“语言”与“意义”之契约关系,且此一关系更透过一组又一组可以转相注释之符号合群地彼此支持重复而益形巩固。 对“无视于”巴特的高阳来说,他一部又一部以“谈”巴特所谓的“说话”或乃至于“发出话语”——在中也就是“对话”和“叙述”为核心的其实另有其和“权力”的依违辨证关系——千百个犹如前述所谓“孙悟空的毫毛”一般被高阳用来“发言”的人物正是透过历史论述所显现的正典化ization力量向“正史”之“语言”去侵夺权势之筹箸。 高阳自非征逐世俗权势之徒,那么,为什么笔者要强调他的中“谈”的“权势底蕴”呢?下面这两段文字是高阳晚年所写的两篇文字的片段,先抄录出来,再综论之: 但使行有余力,我将从考据唐宋以来诗的本事,研究运典的技巧,来说明诗史的明暗两面。但愿有一天,我有足够的学养在中文系中开这样一门课。《“诗史”的明暗两面》。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