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疯病(腿交到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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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细细地来回游移,带来远比手指更怪异的刺激。 饶雪书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脑子嗡嗡响,不明白是应该及时分辨出那东西,还是干脆再闭上眼装死了更好。 是时近春的舌头舔了上去。 他绷着屁股想往后躲,但又躲无可躲,身后微凉的镜面已被熨烫出几分热意,但比起身前凑过来喷出热息的头颅,身后这片地方显然更能让他冷静,可时近春重重地一舔,他便很快就丢盔卸甲,腿用力夹紧了男人的头颈,像夺命的两柄弯刀。 饶雪书难耐地唔了一声,不明白这地方有什么好舔,可睁眼就是女婿那张堪称漂亮的脸贴近他的下身,红唇张合伸出舌头在他那一处来回舔舐,缝都给他早舔开了。 他恐惧无比,既为这难言的快感,又为时近春依旧清亮无波的眼睛。 到了这种时候,为什么时近春依然可以那么平静?他难道没有背德的困扰?他装着无辜,可做的是最大逆不道最顶撞的事,饶雪书想他对自己有欲望,但又丝毫不见他急促。 这不是一个他可以窥探出心思的人,时近春也压根不像外面传的,是个儒雅斯文的人——当然和高中时那个爱笑爱闹的少年也相去甚远。 他和赵雁栖一样,都长大了,而他这个更为年长的人,这么多年却始终毫无长进。甚至被小辈捉弄到这步田地,还只知道捧着腿被他舔。 虚长四十年岁,他甚至是头一回感受到如此强烈的性快感——没有暴力,没有胁迫,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