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我唇干舌裂,空气里有nongnong的霉味,像是喉咙里塞了一块脏抹布。要能喝点什么就好了,比如凉凉的带着冰的酒。仿佛我已经从棉被下面醒来多时,只消暖和地洗个澡,就能迎接一整天接踵而至的折磨。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好起来。 我的宿主肯定一整夜都是这样睡觉的,因为动起来相当痛苦。谢天谢地,右侧的板子松了,我没费什么力气就推开了,迎向房间里明亮刺眼的光线时,我的眼睛哗哗落泪。 我待的地方是横贯房子的一条长长的廊道,天花板上挂着蛛网。墙壁都是深色木头,地板上散放着破碎的老家具,蒙着厚厚的尘土,大都已被虫子蛀空。我轻轻挪动,站起身来,僵硬的四肢慢慢动着。原来我这位宿主过夜的地方是楼梯下面的橱柜,而这段楼梯通向一个舞台,一架落满灰尘的大提琴前摊开了一本发黄的乐谱。看着这一切,仿佛我睡了一觉,躲过了一场大灾难,末日审判降临,又匆匆离去,而我被塞到了橱柜里面。 我怎么会在那底下呢? 我浑身酸疼,摇摇晃晃地来到走廊那边的窗户旁边。窗户上一层厚厚的尘垢,我用袖子擦干净一块,才看到下面就是布莱克希思的花园。我待的正是房子的顶层。 出于习惯,我开始翻口袋找身份线索,但忽然意识到自己并不需要这些。我是吉姆·拉什顿,二十七岁,是个警察。我的父母是玛格丽特和亨利,跟人提起我的职业时,他们总是面带自豪的微笑。我有个jiejie,还有一条狗。我爱上了一个叫格蕾丝·戴维斯的女人,这就是我出现在这个聚会的原因。 我和我宿主之间的障碍几乎已经消失。我几乎看不出拉什顿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