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Guilty
「有罪!」 「无罪!」 法庭上的判决宣告,是吾人必须遵守的「真理」。 但是,如果被判有罪的人其实是无辜的呢?如果无罪释放的犯人其实罪孽深重呢? 人── 是会犯错的,法官也不例外。 追本溯源,建立这套司法系统的,不正是充满矛盾的人吗? 虽然这套T制设计了诸多补救途径,终究只是江心补漏。 人── 不是神,如果说造物主赐予人们生命,那麽祂当然有权利剥夺人们的生命, 但是,人── 无法成为神。 人── 竟妄想成为神,假审判之名,行伪神之实。 杀人者,处Si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毁弃、损坏前二条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损害於公众或他人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