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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都是他的名字,现在他哥跑了,那些要债的便来追着他。 不止生活的开销,他每个月面临的追债就够他精疲力竭,什么时候能还完,他不知道。在会所的工作虽说也挣不少,但眼前就有一个能轻松拿出几百万的冤大头,只等他点头同意的便宜哥哥,为什么要拒绝呢? 想到这,应再芒的眼神变了,他天天周旋在各种有钱人之间,这点演技根本不在话下,应再芒先是假装难以消化商恪的话,眼神茫然无措,又将信将疑地试探问:“你真是我哥吗?” 商恪给了他肯定的回答:“是。” 应再芒很担心之后穿帮,瓒臣集团他可惹不起,别到时候钱搞不到,皮还被扒一层,应再芒又问:“为什么这么确定是我?”他耍了个心眼,“小时候的事我都不记得了。” 应再芒小心翼翼的:“你们不用验个DNA什么的吗?” “你有白血病,收养你的家庭我查过了,在你八岁之前没有你的户口,你走丢三个月之后,那边多出了你的户口。” 商恪的声音冷静,透着一种公事公办的从容:“DNA也已经验过了,确定无疑。” 应再芒注意到商恪换了个称呼,他说:“商宁,该回家了。” 在听到商恪说DNA已经验过之后应再芒的表情就变得有些古怪,很快他又甜甜地笑了出来,毫不生分地叫了声:“哥。” 事情处理的比商恪想象中要顺利,面前的男孩笑的灿烂,乖巧,虽有些刻意,好在眼睛清澈明亮,因为笑意浅浅眯起,皮肤在天光的照耀下显得很白,左侧脸颊有一颗小痣,唇角挑起的弧度相得益彰,是一张容易令人心生好感的脸。 漂亮,伶俐。 但过于廉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