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法律之重
不会有人以“他是个孩子”“他未成年”给犯罪的小孩开脱。就算10岁小孩偷东西也会被抓的,顶多判得轻一点。 张二妹大字不识,不懂刑事责任是什么,李所长却有不好的预感。 曾义华问季老根:“季老哥,卫生所给缘缘开《病危通知书》了吗?” 季椽差点死了,《病危通知书》自是有的。季老根从胸前口袋里拿出那张《病危通知书》,又恶狠狠瞪向张二妹。 季椽赶紧拉着他胳膊安慰:“爷爷我没事,我以后去学游泳。” 季老根抱着会说话的乖孙子又高兴了。 张二妹此时反应过来了,瞪大眼:“等一下,季椽不是傻子吗?” 曾义华不管她,只把《病危通知书》推给李所长,一字一顿地说:“根据我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李所长,我的当事人遭到了张明和*的无故伤害并险些危及生命,我要求警方立即将罪犯逮捕归案。” 季家人有些sao动,他们就算很恼火,也没想过张家小子这是犯罪行为,而且一听就是三年十年的,感觉怪严重的。 张二妹这下听明白了,这个看起来斯文懦弱的老头,竟是要把她家儿子关起来呀!还一张口就什么什么十年的,这是要弄死她儿子呀! 她恨得扑向曾义华,扬手要抓他的脸,被一个年轻民警按住。在派出所打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