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汉族的光复运动
一个民族,进步到达于某一程度之后,就绝不会自忘其为一个独立的民族了。虽然进化的路径,是曲线的,有时不免暂为他族所压服。 公元1729年,即清世宗的雍正七年,曾有过这样一道上谕。他说:“从前康熙年间各处jian徒窃发,辄以朱三太子为名,如一念和尚、朱一贵者,指不胜屈。近日尚有山东人张玉,假称朱姓,托于明之后裔,遇星士推算有帝王之命,以此希冀蛊惑愚民,现被步军统领拿获究问。从来异姓先后继统,前朝之宗姓,臣服于后代者甚多,否则隐匿姓名,伏处草野,从未有如本朝jian民,假称朱姓,摇惑人心,若此之众者。似此蔓延不息,则中国人君之子孙,遇继统之君,必至于无噍类而后已,岂非jian民迫之使然乎?”这一道上谕,是因曾静之事而发的。曾静是湖南人,读浙江吕留良之书,受着感动,使其徒张熙往说岳钟琪叛清,钟琪将其事举发。吕留良其时已死,因此遭到了剖棺戮尸之祸。曾静、张熙暂时免死拘禁,后亦被杀。这件事,向来被列为清朝的文字狱之一,其实乃是汉族图谋光复的实际行动,非徒文字狱而已。 1729年,为亡清入关后之八十六年,表面上业已太平,而据清世宗上谕所说,则革命行动的连续不绝如此,可见一部分怀抱民族主义的人,始终未曾屈服了。怀抱民族主义的人,是中下流社会中都有的。中流社会中人的长处,在其知识较高,行动较有方策,且能把正确的历史知识,留传到后代,但直接行动的力量较弱。下流社会中人,直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