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唐宋时代中国文化的转变
的文化,也确是有一个转变的。这个转变是怎样呢? 中国的文化,截至近世受西洋文化的影响以前,可以分作三个时期:第一期为先秦、两汉时代的诸子之学。第二期为魏、晋、南北朝、隋、唐时代的玄学和佛学。第三期为宋、元、明时代的理学。这三期,恰是一个正、反、合。 怎样说这三期的文化,是一个辩证法的进化呢? 原来先秦时代的学术,是注重于矫正社会的病态的,所谓“拨乱世,反之正”,实不仅儒家,而为各家通有的思想。王莽变法失败以后,大家认为此路不通,而此等议论,渐趋消沉。 魏、晋以后,文化乃渐转向,不向社会而向个人方面求解决。他们所讨论的,不是社会的组织如何,使人生于其间,能够获得乐利,可以做个好人,而是人性究竟如何?是好的?是坏的?用何法,把坏人改作好人,使许多好人聚集,而好的社会得以实现?这种动机,确和佛教相契。在这一千年中,传统的儒家,仅仅从事于笺疏,较有思想的人,都走入玄学和佛学一路,就是其明证。但其结果却是怎样呢?显然的,从个人方面着想,所能改良的,只有极小一部分,合全体而观之,依然无济于事。而其改善个人之法,推求到深刻之处,就不能不偏重于内心。 工夫用在内心上的多,用在外务上的,自然少了。他们既把社会看作各个分子所构成;社会的好坏,原因在于个人的好坏,而个人的好坏,则源于其内心的好坏;如此,社会上一切问题,自然都不是根本。而他们的所谓好,则实和此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