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合欢
三月初三,各大门派开始招人了。 林宥嘉是一个小乞丐,没天赋没银两,名门正派是不收的,至于魔门,他也没路子。 想了又想,还是到了武林人都不齿的合欢宗桌前。 出卖色相就出卖吧,他受够了现在的生活。 “阿狗,他们都说那地方是卖屁股的。” 劝他的是二狗,虽然他无数次强调了自己的名字,但一起乞讨的小伙伴还是锲而不舍地叫他阿狗——要不是他强烈反抗,就不是阿狗而是幺狗了。 “旁人说的不作数,再怎么不好也比现在好。” 二狗挠了挠头,不太明白他的意思,现在到底是好不好? “老幺向来有主意,想做什么就去吧,” 大狗年龄长他们几岁,相处中也看得出来自己这小弟和他们不是一路人, “要过不下去就来城郊找我们,好歹饿不死。” “知道了,那我走了。” 林宥嘉最后看了两个兄长一眼,头也不回地走了。 有时候他也挺羡慕他们两个,生来就是乞丐, 被人吐唾沫的时候,和野狗抢食的时候,三九寒冬被泼一桶冰水的时候…… 始终都觉得不管多么艰难,只要活着就好。 但他不是。 他曾经最艰难的时候也不过一天只啃俩馒头,白天在建筑工地搬砖,晚上缩在桥洞底下。 再苦再难,一张张红票子揣怀里总是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