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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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会失去平衡,她那头金发在太yAn底下闪闪发亮,深蓝sE的眼珠像大海,照理来说,在这样人类稀缺的小镇,史黛拉应该至少会对上某些男人的胃口,然而她却始终孤单一人,我想这应该归功於某个人—— 马库斯·亨奇顿。 一年前开始和史黛拉合租屋子的房客,至少酒吧里的老人们是这样声称的。不是男友、不是丈夫,只是房客。 因为马库斯是个彷佛与时代不相称的人物。他的脸方正地像刀削,颧骨突出,一头乌黑的头发被梳成了银行业菁英会有的造型,银丝圆形镜框後方,眼睛形状锐利地像切r0U刀,在黑眼圈的衬托下,马库斯的眼神宛如Si去的牲畜般无神。我亲眼见过他在邮差送信时刚好走出家门,年轻的信使简直可以说是浑身发抖。 马库斯究竟多少岁是偶尔会在酒吧听见的话题,或许二十到四十岁皆有可能,他每天西装笔挺,昂贵的衣服上了浆,沐浴在yAn光下时闪亮到就像个电影会出现的富贵公子哥。 然而所有人都一致认为,马库斯应该是某个遣逃的连环杀手,只不过我和酒吧一些领社会补助金的老人翻遍通缉令,也没有找到马库斯的照片。 「他看起来像吉姆?琼斯。」满嘴烂牙的老人不屑地说:「哪天他突然敲你家的门,告诉你世界要毁灭了,叫你赶紧信教我就给你五美元,小子。」 马库斯有辆灰sE的福特汽车,他每个星期三会背上包包,开车前往超市采购,从我家二楼的窗户,可以完美将对面的车道一览无遗。马库斯似乎会买齐一个星期份量的食物——两包番茄、义大利面、几瓶伏特加、米、果酱与罐头。 一天,他正准备把食物搬回屋内时,一颗苹果恰巧滚到马路上,马库斯跨着大步走来,他直挺挺地站在马路中央将苹果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