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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男生结结巴巴,塞林格朝他摇了摇头,蹲下用英文问大叔:“您弹吉他多少年了?” 大叔说三十年了。 塞林格说您的木吉他弹得非常好,让我想起我的老师。 大叔说您太过奖了。 塞林格问:“我能和您合奏一首吗?他们都说我贝斯弹得还不错。”他回头,冲我眨了下右眼。 我立刻说是,他在伯克利学过低音吉他,还被当地的爵士乐队邀请演奏过!心说岂止是不错,简直厉害翻了! 问大叔时,塞林格全程都是单膝蹲在地上的,竟然还会挤眼sE,等我说完还悄悄朝身後竖了下拇指,表示我吹得好…… 这样看着很像他刚出道时,满身的桀骜不驯,却也会在遇到爵士乐的教父级人物时,变回青涩的学生。 男生的英文显然不太好,一直用日文追问着是要合奏的意思吗,没人回答他,他只好无助地看向我,确定真是要合奏以後激动地转向大叔:“大叔你信我,他贝斯真的弹得超级bAng!” 大叔笑着点头,抱着吉他站起来,微微鞠了一躬,说:“请多指教。” 男生将自己的木贝斯取下来献宝似地捧给塞林格,自己让到远处,塞林格在那张椅子上坐下,回头对男生说:“你站我旁边。” 那语气蛮冷的,仿佛还带着一丝嫌弃,男生还是一脸受宠若惊的表情站过去,擡头挺x像个标兵。 我心里既替他激动,又很崩溃:让你站过去不是让你当保镖的,要认真学他的指法啊,难得他愿意教你啊! 如果我十七岁时能有机会站在二十一岁的塞林格旁边看他演奏,我得在他手上盯出个窟窿吧。 “下一首是什麽?”塞林格问大叔。 大叔想了想:“《草帽歌》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