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切割肢体
第七章 切割肢体 这对被害的母子,手和脚有被麻绳捆绑的痕迹。 结合肢体切口的位置以及物证的分析结果,可以想象到当时的恐怖场景。 凶手控制住mama,捆绑成大字,逼迫儿子行不伦之事。按照凶手的要求,孩子亲吻了mama,口红沾染到自己的嘴唇上,随后又亲吻了mama的胸部。可能因为孩子年龄尚小,以及巨大的恐惧心理,导致无法勃起,法医没有检查到mama有遭受性侵犯的迹象。 当时,这对母子都是赤裸的。 警方判断,凶手首先对孩子实施了惨无人道的酷刑,故意让mama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在一个封闭隔音的房间里,凶手调整切割机的位置,通上电源,切割肢体。那种切割机我们有时会在街边见到,例如,某个制造铝合金护窗栏的店铺,切割时的噪声和四溅的火花,都会吸引路人的视线。切割一条大腿用不了多少时间,喷溅的血液染红了砂轮,人体骨骼因为剧烈摩擦而发出焦煳的味道。或许值得庆幸的是,被害者会因为巨大的难以承受的疼痛而昏迷过去。 淄州市警方找来一幅地图挂在墙上,包斩用圆规以案发现场为中心画了一个圆。 包斩说:“以抛尸现场为中心,第一杀人现场应在20公里之内。” 画龙说:“准确地说应该是10公里之内,但我们考虑到凶手有交通工具,所以扩大了范围。” 局长说:“这个范围内的人数可不少,足有十几万人。” 梁教授说:“我们的警力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