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书库 - 综合其他 - 特殊罪案调查组·2在线阅读 - 二十九

二十九

现不了猫腻。我认为这是一个矛盾命题,假设并不成立。另外,吴培根的作案诱因就是心理落差跟负面情绪无法宣泄,如果他有一个能要好到‘一起杀人’的朋友,那么他作案的可能性反而会大大降低。所以我认为,本案是吴培根一人作案,串子并没有参与。”

    展峰连连点头。“凶手驾车随机等候目标,然后用乙醚迷晕,在车厢内把对方杀死,最后抛尸。整个过程一人足以完成。另外,我在杂物间内发现了一把铁锹,锹面附着大量泥土,锹把残留血痕。吴培根作完案后,应该是把尸体掩埋在了某个地方。这种处理方式,需要大量体力,要是有帮手他不可能一人完成。所以,我也认为本案没有第二人参与。”

    嬴亮为难地说:“本以为串子和狗五是一起案子,没想到到头来,还八竿子打不到一边!”

    展峰却说:“也不能就这么肯定。”

    嬴亮有些好奇,“哦?难道真有关系?”

    “暂时还不清楚,但我始终感觉事有蹊跷。”

    “什么蹊跷,展队你快说说看。”嬴亮急不可耐地问。

    展峰把铁锹的照片打到投影上:“这是一把专门用来挖坑的尖头铁锹,锹柄加锹面总长155厘米,比地鳖虫的厢体还要长12厘米;为了不让铁锹露出,在携带时,只能把铁锹沿长方体对角线斜放,车厢要处于空厢状态。也就是说,凶手在把目标迷晕后,会先回趟家,带走挖坑工具,然后再进行埋尸。既然要回家,那在院中杀人要比在室外稳妥,因为这个,再次重建作案过程就是:等候目标——迷晕——带回家中杀死——取铁锹埋尸。从院子中留下的物证不难看出,他是在做完最后一起案子后,仓皇而逃。问题可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