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文学的根
,是民族历史的博物馆。哪怕是农舍的一梁一栋,一檐一桷,都可能有汉魏或唐宋的投影。而城市呢,上海除了一角城隍庙,北京除了一片宫墙,那些林立的高楼、宽阔的沥青路、五彩的霓虹灯,南北一样,多少有点缺乏个性;而且历史短暂,太容易变换。于是,一些长于表现城市生活的作家如王安忆、陈建功等,想写出更多的中国“味”,便常常让笔触深入胡同、里弄、四合院,深入所谓“城市里的乡村”。我们不必说这是最好的办法,但我们至少可以说这是凝集历史和现实、是扩展文化纵深的手段之一。 更重要的是,乡土中所凝结的传统文化,更多属于不规范之列。俚语、野史、传说、笑料、民歌、神怪故事、奇风异俗等等,其中大部分鲜见于经典,不入正统。它们有时可被纳入规范,像浙江南戏所经历的过程那样。反过来,所谓“礼失求诸野”,有些规范文化也可能由于某种原因从经典上消逝,流入乡野,默默潜藏,如楚辞风采至今还闪烁于湘西的穷乡僻壤。这一切,像巨大无比暧昧不明炽热翻腾的大地深层,承托着我们规范文化的地壳。在一定的时候,规范的上层文化绝处逢生,总是依靠对民间不规范文化进行吸收,来获得营养和能量,获得更新再生的契机。宋词,元曲,明清,都是前鉴。从这个意义上说,不是地壳而是地下的岩浆,更值得作家们注意。 这丝毫不意味着闭关自守,不是对外来文化过敏。相反,只有放开眼界,找到异己的参照系,吸收和消化各种异己的文化因素,才能最终认清和充实自己。但有一点似应指出,我们读外国文学,多是读翻译作品,而被译的多是外国的经典作品、流行作品、获奖作品,即已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