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节
“主子,有她在,想找庄禾不成问题。无论庄禾藏到哪儿,她都能找着。”那个刚刚搜过她身的披风人忽然开口,他刚刚可是奉命要杀她的。 陆屏闻言,也不由冷笑一声,“是啊,都忘了她是鹿家人。跟狗一样,找个人,循着味儿就能找到。走。” 鹿元元被拎了起来,那个披风人劲儿十分大。 被拎着,身体乱晃,鹿元元索性就直接伸出双手去,紧紧地抓住他身上的披风。 好像不管什么情况下,她这牛皮糖的属性倒是不改,叫人惊叹。 再次返回了之前和庄禾动手的地方,当时庄禾被他们撂倒,他们就快速的撤了。 这种地方,头一回来的话,那绝对是分不清方向的,听觉和视觉会受到严重的影响,想要追的话那绝对是追不上的。 不过,他们并非第一次来。不是一次两次,是很多很多次。 每次时隔很久再来,想要进入此地,都会耗费很大的力气,同时也会死很多人。 这次属于短期内的第二次进入,这个地方还未完全合拢,所以看似很容易。 也可以说,庄禾的确是占了便宜的。如若他自己闯入,怕是根本不成。 到了这儿,的确是不见了庄禾的影子。 “想要出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他从没来过此处,能否走对路都是未知。让她过来闻闻,庄禾往哪儿走了?”陆屏认为庄禾若拿了东西必然会想法子出去,毕竟,她拿了东西也是要走的。只是,半路遇到了庄禾。 那个提着她的披风人朝着那边走,